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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文
想介紹給大家看


寫的真的很好



其實不愛了
並不是很麼大罪

祗是

大家都不想承擔著樣的罪名

沒感覺就是沒感覺

也許對被提分手的人來說
當下是很傷的


總比沒感覺
而勉強在一起
又背著自己亂搞來的好

感情事
說清楚
不要總是拖泥帶水
著樣的感情
是害了對方
更是害了自己

每個人都有追求的權利

在追求的同時

不要因為想當好人
而總是想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想走

不想愛了

就說出來

想要幸福

就必須勇於去承擔起一點責任的不是嗎



不是聖人


完美無暇
完全沒有傷害到人


也許祗是神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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